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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福建省首批基础教育学科教学研究基地学校的通知(闽教研[2011]053号)
【发布时间:2011-05-12】 【作者:/来源:】 【阅读: 次】 【打印【关闭窗口】

闽教研[2011]053

 

关于申报福建省首批基础教育学科教学研究基地学校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研室、教科所、教育(教师进修)学院,省直属中小学: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福建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我省基础教育工作的总目标和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经研究决定在全省申报遴选首批基础教育学科教学研究基地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学科教学研究基地学校的目的及任务

创建省级学科教学研究基地学校,旨在探索解决课程实施中教学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及时总结和推广教学研究成果和改革经验,提高学科教学与研究能力,促进区域和全省学校实施新课程水平的有效提升,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我省教育教学质量。

省级学科教学研究基地学校的主要任务是:突破学科教学研究关键点、难点;构建、推广课堂教学新模式;创新教研组工作机制;打造学科团队、名师;打造本省学科教学研究品牌;发挥基地校引领、辐射的作用,使之成为我省学科教学与研究的示范基地。

二、申报对象要求

申报学校应具有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的精神,拥有综合素质优良的学科研究团队,具备较强的学科教学研究能力,并取得较为显著的学科教学教研经验,在本区域教学改革实践中已形成学科传统优势和影响力,在新课程实施方面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1.学校自荐。学校根据本通知的有关要求自荐,填写好申报表(见附件2),向所在设区市教研部门提出申请,省直属中小学直接向我室提出申请。

2.设区市评选推荐。各设区市教研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审核推荐,各设区市推荐的学校总数不超过16所,原则上应考虑在省市高中新课程样本校、农村课改基地校、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试点校、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试点校等学校中推选(其他学校符合条件的也可推荐),还应考虑学科分布的平衡及城市、农村不同类别学校和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学校的分布,小学科学、小学品生品社、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学科应占一定的比例。

3.省级评选确定。省教研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设区市推荐的学校进行认真评选,从中遴选确定我省首批中小学学科教学研究基地校。

四、其他事项

1.各设区市教研部门在接到本通知后,应按要求积极组织本设区市相关学校申报并做好评审推荐工作,首批学科教学研究基地学校拟定数额见附件1

2. 基地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有效评估与激励机制,根据基地学校工作推进情况,拟每两年进行一次评估、调整和新一批的认定。

3.各设区市推荐名单汇总表及学校申报表的纸质材料与电子稿应于2011528之前报送我室。

联系人:陈赛真老师,联系电话:0591-87833156100818965023003,邮箱:fjjys2007@126.com,邮编:350003,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17

 

附件1:首批省级学科教研基地校拟定数额

附件2:设区市首批省级学科教研基地校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3:《福建省首批基础教育学科教学研究基地学校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