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市教院 [2012] 研17号 关于举行2012年莆田市中小学教师书法、国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师进修学校(事务办、文教局)、各中小学: 为了更好地弘扬祖国传统文化艺术精神,推动民族书画事业健康发展,展示和提升我市教师的文化品味和艺术素养,促进教师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举行2012年莆田市中小学教师国画、书法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要求 1.书法作品书写名人关于道德、修养、能力和教育方面的名言、警句等。 2.国画作品表现爱国主义、勇于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作品格式要求 1、毛笔书法作品统一尺寸50㎝×150㎝,一律横式。落款、题名、印章应完整。 2、中国画作品统一尺寸50㎝×50㎝,山水、花鸟、人物均可。落款、题名、印章应完整。 3、书法、国画作品应以工整细腻表现手法为主,粗制滥造作品不予评选。 三、作品报送要求 1、参评作品不要装裱。 2、参评老师务必于 3、以校为单位统一选送,各校选送作品不超过三幅,并由校教务处盖章方有效。 四、评奖办法 1、我院将聘请书画界专家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2、获奖作品一部分由我院安排展出,届时请获奖作者及各界参观、交流。 二0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主题词:国画、书法作品 评选 活动 通知 ——————————————————————————————————— 抄送:莆田市教育局 ——————————————————————————————————— 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办公室 2012年3月1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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