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系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因学院工作需要,拟在全市范围内选调1名财务会计,现将选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财务工作,在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任职的在编在岗财务会计。 二、选调岗位和任职条件
其他要求: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财务工作。 3.因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选调办法 1.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报名或纸质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a.电子报名:将《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财务人员选调报名表》电子版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会计证书、身份证及相关证书的原件扫描件(请认真参看报名表填表须知),发至报名邮箱:498044652@qq.com。 b.纸质报名:将《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财务人员选调报名表》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会计证书、身份证及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详情请参看报名表填表须知)邮寄到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办公室收。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94-2756922 2338829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丰美路1055号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办公室(邮编351100) 联系邮箱:498044652@qq.com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 通告公布之日起至 2.面试 学院考核小组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合格者进行业务技能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提前一周在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网站上通知或电话通知)。 3.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有关规定,应聘者自行前往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名时一并提供体检结论。 4.考核 面试、体检均合格的应聘者由学院考核小组组织考核。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5.聘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环节,符合选调条件者,由学院报市教育局市编办和市人社局核准,并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四、递补 如因考核、体检或其它客观原因,造成岗位空缺,原则上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办理相关手续。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学院负责解释。 莆田市教师进修学院 2016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