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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员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1-03-29】 【作者:/来源:】 【阅读: 次】 【打印【关闭窗口】

教研员岗位职责

 

1、落实国家颁布的课程方案和地方性课程学科要求,督促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2、帮助选用学科教材和文字、光电教辅资料,指导学校开发、研制校本课程。

3、落实国家颁布的学科课程标准,指导学科的课程实施,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更新教学观念,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效益。

4、组织学科教师围绕教学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努力营造良好的学科教科研氛围。

5、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技能提高工作,使学科教师的观念、方法和手段不断更新,以适应教育发展的要求。

6、适时开展教学检查、质量监控,做好试题的命制、统计分析、意见反馈工作。

7、开展教学成果的总结和推广工作,做好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教师的评奖和学生的竞赛。

8、进行课程资源、信息资源的研究开发,为学科教师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支持、帮助。